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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公务接待无清单不报销是个好制度

※发布时间:2016-4-11 21:06:34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作者 郭喜林

  反腐倡廉就应该从每一件小事抓起,只要能把每一件小事认真落实到位,者的活动空间就会大大减少,而且就会容易被大家发现。尤其是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必须高度重视细节。因此公务接待无清单不报销,清单上须列出职务和姓名,就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其实,等于是一个公务接待实名制管理制度。

  据晨报3月19日报道,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昨天市委办公厅、市办公厅发布《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要求。公务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接待场所、费用以及接待陪同人员情况等8项内容。此外,长期依赖于公务接待的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将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逐步实现自负盈亏。

  这样的制度的确好,只有实施实名制监督管理,才能彻底杜绝公务接待中的诸多短板和漏洞;只有实施实名制管理,才能使接待者和被接待者共同遵守制度;只有实施实名制监管,接待人员才能不用消费给自己装门面;只有实施实名制监管,才能使公务接待经得起监督。

  其实,我们以前并不是缺少制度,而是那些制度条款都是一些空话和套话,都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搞得虚假制度。其漏洞和短板在于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没有作出实践、地点、人物和场所的具体消费,更没有消费清单,只要有领导一支笔的签名有多少都能实报实销,造成了事后无据可查的被动局面。

  然而,以前的公务接待对于领导亲自接待的费用支出更是无遮无拦,随便消费多少,没有一个人敢说不允许报销。如果是现在的实名制消费,相信领导自己也会“以观后效”的。如果领导不把制度当回事,就会给自己用挥霍浪费留下,反腐倡廉就有了。因此,反腐倡廉重在制度创新和便于操作;因此,反腐倡廉的所有法规和制度规章,都需要用创新的去加以改进;因此,反腐倡廉的法律和制度约束,要有关键细节的硬指标和“安全警戒线”来支撑,不能空喊口号,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因此,必须以实名制出现,必须让当事人留下一切言行的可靠,要用适合证明官员自己的清白。

  因此,我们对官员反腐倡廉的监督工作要在细节上下功夫;因此,我们的反腐倡廉监督工作应当聚焦官员自己的自证清白,要让他们自己自觉地拿出所有公务消费的来。

  说实话,许多官员的公务过度消费,都未经过当事官员自己的亲笔签名,没有经过他们的认可,所有一切的花销就由秘书和随从人员经过票据加塞“搭上领导的便车”统统报销了。然而,财务人员却不敢严格把关;然而,财务人员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我们各级地方党政机关的“三公消费”支出每年都是一个无底洞。

  现在好了,有了的实名制公务接待消费清单样板,就有了推广运用的参考价值;有了的带头示范,全国各地就能在效仿中进一步加以严格规范。

  其实,以笔者遇见,还应当统一全国公务接待消费标准,明确不同地区的物价消费标准,到哪个地方就按照哪个地方的标准执行,所有公务人员采取一个统一用餐标准和住宿标准,不要人为地把公务人员分成三六九等,不要有行政级别的等级区别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彰显人人平等、以人为本的,才能彰显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的执政。也就是说,反腐倡廉要敢于冲破人为的和固化的不合理等级制度防线。只有把监督制度置于共同的监督之下,才能是行为无处藏身。为政,才能用统一的标尺去衡量每一个人的执行情况,才能从制度上消除官员的特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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