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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入户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彰显社区矫正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17-6-23 14:24:42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通讯员 王海东)近日,费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社区服刑人员付某亮办理入矫接收手续,彰显了社区矫正人性化工作。

  2015年7月,家住费县新庄镇崇山头村的付某亮与本村村民付某琢因琐事产生矛盾,遂持砖头打击付某琢头部,致其轻伤一级。2017年5月,付某亮因犯故意罪被费县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自2017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5日止。费县社区矫正办公室收到付某亮法律文书后,根据相关要求其到县报到,但其家人及村干部表示付某亮因患脑血栓导致偏瘫,长期卧床不能活动,无法自行报到,付某亮及其家人感到颇为焦灼。得知情况后,县高度重视,立即社区矫正办公室和新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付某亮家中办理入矫接收手续。

  工作人员现场办公,按照程序为其办理入矫接收手续,并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同时询问其病情和思想状况,详细了解其在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当工作人员将要离开付某亮住所时,付某亮表示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帮助让他非常,今后一定,服从管理,积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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